《佛山市三水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发布单位:三水区妇女联合会  发表时间:2007-08-28 00:00:00  【字号: 】 

《佛山市三水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妇女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基本尺度之一。2001-2010年是我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妇女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妇女发展规划》),区政府从促进妇女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促进妇女平等参与和发展为目标,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心妇女、爱护妇女的良好氛围。《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五年来,在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外部环境

      “十五”期间,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为我区妇女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十五”时期,区委、区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工业强区”发展战略,我区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到2005年,预计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8.08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达40110元,折合将近5000美元,比2000年增长1.4倍,平均每年增长18.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30元,五年中平均每年增长5.7%。随着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我区妇女事业发展有了良好的物质条件。

     (二)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教育、卫生投入不断增加。

     随着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十五”期间,我区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05年地方财政收入10.71亿元,五年平均增长15.8%。在财政收入增加同时,教育、卫生保健、防疫等方面投入也逐步增加。2005年,我区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3.71亿元、卫生经费0.56亿元、妇幼保健经费118万元、防治防疫经费255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1038万元,五年中平均每年增长率分别为11.3%、24.1%、8.1%、29.9%和25.7%,为我区妇女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妇女发展规划》可量化指标达标情况

    《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五年来,由于各级政府对妇女事业的重视,以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我区各项妇女事业有了较大发展。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已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可,妇女就业人数增加、就业领域扩大,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女性参政议政比例和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卫生保健体系更加完善,女性受教育程度显著上升,妇女生活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日趋优化。

      到2005年底,我区《妇女发展规划》提出的六个方面、32项省重点监测可量化指标中,有26项已经达到或超过中期目标水平,达标率为81.25%,其中达到2010年终期目标的有22项。有6项尚未达标,分别为科级女干部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婚前医学检查率、环保科学知识知晓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妇女发展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妇女与经济。

      妇女参与经济活动是妇女实现独立和自我发展的基础,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实施,为广大妇女创造了较多的就业机会。2005年,我区妇女就业比例提高并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全社会女性就业人员为11.62万人,比2003年增加3.57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为40.9%,其中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约1.75万人,比2003年约增加0.55万人。

     积极拓宽妇女就业门路,逐步实现男女平等就业。2005年全区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513人,其中女性965人,占38.4%。

      提高妇女素质,增强个人技能,是实现女性就业和再就业的关键因素之一,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社会培训力量的作用,加大对女职工的培训力度,2005年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女职工占女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了86%。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女性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05年全区企、事业单位中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所占比重为48%,比2000年上升了4.2个百分点。

      (二)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

      妇女参与政治活动是妇女社会政治地位和国家政治民主程度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摆上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女干部队伍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我区妇女的参政比例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

     一是妇女代表参政有所突破。2005年我区有佛山市人大女代表2名和女政协委员3名,与2000年相比,实现了零的突破,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所占比重分别达到24.4%和19%。

     二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比例稳中有升。区委区政府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均配备有1名或以上女性干部,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2005年区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的女性干部配备率实现56.7%。

      三是女干部比例稳中有升。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干部队伍人数逐年减少,但女干部所占比例继续增加。2005年,全区干部人数比2000年减少了345人,而女干部只减少2人,占干部总数的比例由2000年12.7%上升为19%,比例提高了6.3个百分点。

     四是妇女群体积极参与基层管理工作。2005年,全区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13.4%,比2000年下降了8.5个百分点;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43.2%,比2000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全区企业职工代表中女性比重达30%,比2000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教育。

      妇女的受教育水平不但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影响到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新世纪以来,我区妇女受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女性受教育程度继续提高。

     1、女童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2005年在园幼儿数12590人,其中女童6232人,占49.5%,3-6岁儿童入园率达90.3%,其中女童入园率89.8%。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继续保持100%,初中女生巩固率为98.9%,初中毕业女生升学率为97.3%。

     2、女性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2005年,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为91.39%,比2002年提高2.75个百分点;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女生比重由2000年的70%上升为75%。

     3、特殊群体受教育状况越来越受到全社会重视。2005年普通中小学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55人,其中女生有27人,入学率均达到100%。

    4、女性受教育程度不断得到提高。2005年女性成人识字率和青壮年识字率分别为90.6%和99.2%,分别比2000年提高0.8和0.7个百分点。

    5、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得到保障。全区家长学校的达标率五年来一直保持100%,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由2000年的45%大幅提高到2005年的95%,五年中提高了50个百分点,流动人口中女童的入学率也由2000年的45%提高到98%,五年中提高了53个百分点。

    (四)妇女与健康

     妇女卫生保健直接关系到妇女健康,最大限度满足妇女基本卫生保健需求,普及妇女生育的知情选择,保证育龄妇女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是妇女发展的重要目标。

     1、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卫生部门一方面加强对高危妊娠的管理和产前、产时、产后的监护,另一方面又十分重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产科条件和设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2005年,我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6.2%,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99.6%,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8%,实现孕产妇死亡率为零。

     2、强化优生优育服务体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母婴健康权利。2005年,全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5.23%,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为97.3%;出生缺陷发生率和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分别为5‰和3.1%,比2000年分别降低1.5个千分点和1.6个百分点;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连续五年为零。

      3、积极开展妇女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妇女健康水平。2005年,在全区报告的7例艾滋病病毒感染病例中,女性为0,在性病病例方面,女性人数由2000年的483人减少为290人。全区妇女平均预期寿命由2000年79.69岁提高到80.26岁。

     (五)妇女与法律保护。

     妇女所受的法律保护是衡量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加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妇女法制意识,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类犯罪,是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妇女法律意识。2005年共举办有关妇女的大型法律咨询活动15场,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达93%,比2000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

     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切实维护妇女在社会和婚姻家庭中的平等权利,五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共为254名妇女提供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2005年共发生家庭暴力案件20起,法院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260件,其中通过调解不离婚案23件。

     严厉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2005年,公安部门破获强奸案件12件,政法机关打掉卖淫嫖娼团伙窝点31个,有力地打击了侵害妇女的犯罪行为。

      (六)妇女与环境。

      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改善和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是推动妇女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条件。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区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新的发展。

      一是农村卫生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到2005年底,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3.5%,自来水末梢水四项指标合格率为100%,农村改水受益率9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9.4%,比2000年提高了8.34个百分点,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91.6%,比2000年提高了24.4个百分点。

      二是城市化发展步伐加快,为优化妇女的生活环境、改善其生活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200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32%,城镇污水处理率达1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1.4平方米,比2000年增加了2.95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场所面积为2.33平方米,比2000年增加了0.57平方米。

      三是社区服务建设得到加强。到2005年,我区城镇每万人口拥有服务设施41个,每万人拥有便民利民网点数为210个。

      四、成绩与经验

      一是积极扩大就业,提高妇女就业率,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我区紧紧围绕“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采取一系列措施,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千方百计为广大妇女拓宽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岗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发展方向,加强宣传、落实就业责任,大力宣传落实《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从源头上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切实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加强妇女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为下岗失业妇女创造就业条件;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招用就业困难的妇女,从而千方百计地帮助就业困难的妇女实现就业。开展了两期在岗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班,对70名残疾人进行了就业技能培训;开展了扶助残疾人家庭创业试点工作,为37户残疾人家庭有偿提供扶助款、技术支持、销售服务等扶贫措施,并取得较好成效,投入扶助款共50万元。

      二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的相关精神,建立有效机制,不断提高妇女在党政部门参政议政的比例。在领导班子选配时,着重提拔优秀女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在公开选拔、公开推荐和竞争上岗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在选送干部参加培训时,有意识地安排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参加,不断提高女干部政治、理论和执政管理等综合素质。加强年轻女干部实践锻炼,每年都选派一定的女干部在区直部门和乡镇基层之间交流挂职,增强她们的实践经验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我区的扶贫助学工作。2001年以来,省政府、区政府、区教育局和慈善会每年共同拨出90万元用于扶贫助学,各镇(街道)政府每年也拨出专款,用于减免困难学生书杂费。2004年,区教育局与民政局分工合作,由区教育局筹集100万扶贫款负责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低保及其他困难家庭学生进行扶贫助学,由区慈善会另外安排40万元用于补助低保家庭的子女生活费,并由区民政局筹集近40万元,负责对高中阶段、大学阶段的低保家庭子女进行扶持。2005年,全区受助的低保家庭困难学生共1636人,其中小学阶段702人,初中阶段543人,普通高中158人,职业高中51人,中专(技校)115人,大专、本科新生67人,免收书杂费、学杂费以及发放生活费资金合共近213万元。此外,区政府还批准把临界低保的困难学生和一、二等残疾军人、烈士子女等都纳入助学范围,按低保学生助学标准的70%给予学费减免和助学金资助。

      四是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切实抓好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始终将卫生保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召开工作例会和情况通报会、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政府反映本地区卫生保健发展的情况,积极争取政府从政策保障、经费投入、机构建设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各项指标的落实。抓好了高危妊娠管理,制定了质量考核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和业务培训,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及工作制度。规范了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特别是社会力量办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把好卫生保健的准入标准,开展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评审。按4:2:1要求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早期筛查缺陷儿,早期干预和诊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孕产妇系统管理,认真做好孕产妇产前、产时、产后保健工作。出台了《三水区流动人口孕产妇、0-6岁儿童保健管理方案》,建立了以居住地为主的妇幼保健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纳入流入地社区进行管理。加强计划免疫管理,执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学校、托幼机构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确保计划免疫接种率。结合“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贯彻实施《佛山市三水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三水区民营医院管理评价标准(试行)》、《佛山市三水区民营医疗机构综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定期督导评价考核,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经营行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强化妇幼保健职能。

      五是积极推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水平。我区的居民医保始于2003年5月,经过两年多的动作,形成“政府部门监管,专业机构动作”的管理模式,特色鲜明,呈现出政府满意、群众接受、保险公司认同、医疗机构欢迎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探索了一条新路。2004年被评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示范区,并被推荐到卫生部作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示范区。2005年全区28.29 万人参保,参保率96%,综合赔付率从2003年的21.98%提高到2005年的41.84%,使困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六是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推动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社会文化和企业文化的发展与融合。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各镇团校、妇女学校、职业学校和成人文化学校的作用,努力提高各级干部青年妇女的素质;发挥图书馆、文化站、文化广场、体育场馆的教育功能;学校文体设施的社会开放,使其成为社会教育的有效载体;依托中小学建立家长学校,学校设立向家长开放日,邀请家长来校听课、讲课;乐平中学、南边中学还把家长学校办到村里,成立家长学校研究会。在镇(街道)开展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全区有文明村、文明社区416个。

     七是开展创建卫生镇村活动,推动改水改厕工作的开展。白坭镇以创建卫生村为契机,不断加快农村厕所的改造,对不符合卫生户厕要求的住户,村委会实行免费改造,该镇在开展创建省卫生镇活动中,还投入15.5万元按一、二类厕所标准改造了镇区内的公厕3间,新建2间;乐平镇新增卫生户厕100户,新建卫生公厕2间改建公厕4间;大塘镇投入12万元,新建4间无害化公厕。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改善农村饮用水卫生。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农村的饮用水卫生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农村的自来水建设,改善农村的饮用水卫生,使我区农村的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芦苞镇政府为扩大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使全镇人民饮用上更加安全卫生、洁净的自来水,2004年先后投入1000多万元,对芦苞镇自来水厂进行了扩容改造;2005年大塘镇投入30万元铺设水管,使全镇112条自然村饮上自来水,大大地提高了该镇自来水普及率。2004年乐平镇政府拨出专款解决了大海州10多户渔民的饮用水问题。为了解决一直未有饮用上自来水的西南老沙和新沙村的食水问题,2005年区政府专门成立协调小组,投入了83万元,为这两条村安装了自来水管,使这两条村的1600多个村民饮用上西南水厂供给的自来水。我区的白坭、乐平等镇由于过去是以地下水为水源,经过多年的使用,出现水质变化或水源不足的状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01年由西南供水公司与受益的当地政府共同出资3558.45万元,分别铺设了由西南水厂通向白坭镇17公里,通向乐平镇13公里,通向董营、张边大路、云东海等管理区以及妇教所11.52公里的管道,进一步解决了这些地区的水源不足和水质差的状况。

      五、主要问题

      一是妇女参政议政的比例偏低。目前,我区区级、镇(街道)级、局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独立开展工作的科局级女正职领导干部共有8名;因后备干部名额所限,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仅有16.7%,距要求的20%还有一定差距。区级人大、协调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未能达标(任免权限不在我区)。2005年,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重都分别比前几年有所下降(尤其是村委会),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区并镇并村力度较大,村委会由108个合并为48个,合并率达56%;居委会由28个合并为20个,合并率达29%,而且村(居)委会合并后,成员职数增加,女性职数没有增加,故女性比例下降。

      二是女性就业难和下岗失业女职工再就业难的状况依然存在。虽然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发展,为我区妇女提供了许多适应妇女特点的工作岗位,但是由于部分妇女尤其是年龄层次偏大的妇女(45岁以上)就业观念落后,劳动技能差以及生理家庭等因素的影响,妇女就业再就业难的状况依然存在。2005年我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失业人员的比重仍占一定比例,占全区城镇失业人员的38.4%。虽然城市女性就业人员所占比例已经达标,占比例为40.9%,但说明部分企业在录用职工方面仍然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

      三是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力度还需加大。近年来,我区民营经济发展较快,个别企业对贯彻执行《劳动法》的认识不足,侵犯妇女劳动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主要集中在用人单位收取女职工抵押金、克扣和拖欠女职工工资和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005年我区查处拖欠和克扣女职工工资320件,为3780名女性劳动者追回欠薪和经济补偿金300多万元,非法收取保证金案438件,涉及人数2031人,金额50多万元,督促补签女职工劳动合同1340份。一些企业女职工“四室”工作也不到位,妇科病的普查防治也未能正常开展。

      四是流动人口的增加使得在这一特殊人群中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难度增大,特别是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及其子女难以得到与当地居民相同的社会福利、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影响了我区妇女事业整体发展和推进。

      五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完善。2005年,我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13.56%和32%,与《妇女发展规划》目标60%和80%还有相当距离。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还未达到佛山市要求。

      六是部分有关妇女健康的支持性指标实现难度大,如婚前医学检查率,自从2003年婚检由“必须”改为“自愿”后,我区婚检率由100%降低为5.6%,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带来极大的压力。

六、思路与对策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强化政府行为。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对《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加大监测、指导工作力度,继续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并通过各种渠道向不同层面宣传《妇女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及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广大群众的认识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动《妇女发展规划》顺利实施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采取切实措施,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投入、有落实。

      (二)加强培养,努力创造妇女参政议政环境。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政策措施,提高妇女参与程度和参与水平,努力创造有利于妇女成才的社会环境。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地发现和选拔优秀妇女人才,符合条件的要大胆提拔使用。加大女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及实践锻炼力度,提高女干部自身的综合素质,把女干部及后备干部的轮岗交流、挂职培养纳入干部实践锻炼的整体规划当中。

      (三)加强妇女就业和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工作。

      加强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特别是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自觉遵守有关法律,切实改善职工尤其是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拖欠、克扣女职工工资,收取女职工保证金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通过加强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为妇女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帮助妇女转变择业观念,尽快实现就业。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妇女劳动技能。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促进女性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女性优秀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和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制定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镇级医院的建设,完善急救设备的配置。加强业务培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妇幼保健医务人员的综合服务素质和诊疗水平。在继续搞好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的同时,应巩固基层妇幼保健网,尤其是对镇(街道)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各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不断拓宽镇(街道)卫生院的服务领域,提高其医疗水平,以满足城乡妇女儿童多层次的保健需求。

      (五)进一步探索在流动人口中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有效途径。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把流动人口纳入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范围,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并通过与使用流动人口较多的用工单位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将在流动人口中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应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和妇幼保健工作,建立针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孕产妇的临时保健和检查制度;要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和扫盲工作,教育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吸收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使他们能够接受正常的教育。

      (六)对《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加快工作进度。

      针对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中的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监测、分类指导。要加大力度抓紧我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进程,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要教育和监督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做到人人行动起来、共建美好家园。随着我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和驿岗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快、马鞍岗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成使用,我区《妇女发展规划》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一定会有较大程度的改善。

 

                     佛山市三水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0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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